2024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鼓励和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出台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法规,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规则。""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因此,大宗商品对国民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会为实现经济目标赋能。

然而,大宗商品进口涉及环节众多,稍有不慎就可能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因此,如何有效防范大宗商品进口的关务风险,已成为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关务风险更是复杂多变。我们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能够在关务风险防范方面为从事大宗商品进口的企业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助力企业在全球贸易中稳健前行。

一、大宗商品的定义及特点

大宗商品是指同质化、可交易、被广泛作为工业基础原材料的商品。根据性质不同,大宗商品可以分为硬性、软性及能源三大类:硬性商品主要包括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等金属及矿石产品;软性商品主要包括大豆、棉花等农产品;能源商品包括原油、煤炭等动力类商品。这些商品在国际贸易中广泛流通,是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 1

大宗商品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首先,价格波动剧烈。大宗商品市场受到供需关系、政治因素、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价格波动非常频繁且幅度大。例如,金属、能源等大宗商品的价格往往在短时间内大幅波动,给进口企业带来较高的风险和回报,要求进口企业具备较高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
  • 其次,大宗商品具有季节性特点。某些大宗商品在不同的季节、气候条件下供求情况不同。例如,粮食和水果等农产品在不同季节的价格波动较大,而石油和天然气等能源商品则受到季节性需求和供给的影响。这种季节性特点使得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和周期性。
  • 再次,大宗商品市场易受到全球经济和政治情况的影响。这种全球化特点使得大宗商品市场成为一个高度开放和竞争的市场,同时也要求企业在进口大宗商品时密切关注国际市场的动态和变化。

这些特点使得大宗商品进口关务风险防范显得尤为重要。企业需要充分了解大宗商品市场的运行规律和风险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防范策略,以确保进口业务的顺利进行。

二、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对海关对进口货物的监管范围、进口申报程序、关税和税费的缴纳规定等进行了概括性规定。其中,针对大宗商品进口业务,在重量鉴定、品质检验、数量核查等方面提出了特别要求。

关税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详细规定了关税的征收、减免、退还和计算等方面的内容,包括了关税税率的确定、原产地规则的适用以及关税配额的管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进出口货物征税的具体操作程序,包括了关税的申报、审核、缴纳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规定。我国还与许多国家签订了贸易协定和协议,其中可能包含对特定大宗商品的关税优惠或减免条款。

定价方面

大宗商品的国际贸易大多约定以定价公式约定货物价格。海关总署下发了《海关总署关于修订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审完定税价格有关规定的公告》及相关附件《公式定价合同海关备案表(样本)》和《报关单填制要求》,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大宗商品的进口申报作了详细的规定。

进口许可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进口货物的许可制度。根据该条例,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限制进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而其他限制进口货物则实行许可证管理。目前,我国公布的禁止进口商品目录中并未涉及常见大宗商品,但对多数常见进口大宗商品均进行限制性贸易管制。对于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限制进口货物,进口经营者需要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这些部门会在收到申请后的30天内决定是否许可。 2

检疫方面

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进口大宗商品实施品质检验。对于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关键项目,海关将进行严格监管。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品质情况,并接受海关的抽查和检验。

2023年底,《海关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关税法(草案)》这两部极为重要的海关监管法律修订稿开始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海关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新增"海关风险管理"作为第三章,从信息收集、风险评估、风险预警、管控措施等方面对海关的风险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界定,突出对贸易安全的监管要求。《关税法(草案)》在追补税制度上进行了重要改动,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纳税额的确认期限从一年延长至三年,这体现了我国海关严监管的发展趋势。

熟知并遵守中国关于大宗商品进口的海关监管政策法规是企业规避关务风险的基础和保障。企业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大宗商品进口业务的健康发展。

三、关务相关风险的分析

大宗商品进口环节海关监管政策法规内容多、跨度大、专业性强,进口企业如果对相关政策法规不了解,无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均容易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风险。其中,承担刑事责任的常见情形有绕关走私、伪报品名实为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利用他人许可证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在走私限制进口的货物中夹藏禁止进口的废物、提供虚假单证或低报价格或伪报税号偷逃税款等等; 3承担行政责任的常见情形有低报或漏报成交价格的组成要素从而偷逃税款、通过伪报合同签约日期或点价日期来低报基价从而偷逃税款、以临时价格作为最终价格申报造成价格申报不实等等。 4

商品准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国实行货物进口分级管理制度,将进口货物分为国家禁止进口、国家限制进口、实行国家关税配额以及可以自由进口的货物。目前,大多数常见进口大宗商品属于限制性贸易管制,进口经营者需要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这些部门会在收到申请后的30天内决定是否颁发许可证。而大宗鲜活商品如鸡肉、牛肉、羊肉、猪肉等虽属于可自由进口的货物,但买家也需要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否则海关不予放行。针对某些特定的大宗商品,如矿产品、农产品等,我国还有专门的进口管理规定或质量标准。

这样的商品准入规则会带来三个主要的风险。

  • 首先,进口商必须确保所进口的商品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否则可能面临退货、罚款甚至被禁止进口的风险。
  • 其次,进口买家可能与下游需求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如无法及时履行合同则可能面临合同解除、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损失等加大买家成本的风险。
  • 再次,部分大宗商品,如肉类食品属于鲜活易腐产品,若未能及时取回并妥善存储则商品可能变质腐坏,从而使其丧失交易价值的风险。因此,买家必须提前及时地有关部门提出自动许可申请,这样能够有足够的时间获取相关手续以便买家妥善处置以及后续合同依约履行。

关税风险

中国大宗商品进口商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海关法》及其相关实施细则,准确申报进口商品的价值、数量、种类等关键信息,以及按照规定的税率和程序缴纳关税。任何故意瞒报、漏报或逃税的行为,都可能构成违法,并面临海关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货物甚至刑事责任。

实务中,被认定为偷逃关税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提供虚假单证、报低价格、伪报税号,低报或漏报成交价格的组成要素,伪报合同签约日期、点价日期来报低基价,瞒报部分担保金或预付款,以临时价格作为最终价格申报,以虚报的价格进行申报,伪报品质、错报成分含量从而低报价格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

检疫风险

自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以来,海关承担了出入境卫生检疫和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职能。 6目前主要的进口大宗商品均属于法检商品,需要实施进境检验检疫。进口商在申报进口商品时,必须如实提供商品的产地、加工方式、存储条件等信息,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擅自销售、使用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或者擅自销售、使用应当申请进口验证而未申请的进口商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5%以上2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关务风险防范建议

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关务内审制度、建立商业伙伴管理制度、建立关务培训、引进关务合规系统等措施来完善关务合规管理体系。 7企业还应梳理清楚通关的各项合规细节,提升对通关异常事项的相应程度,完善违规后应对流程。

现阶段海关根据海关总署第 25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对企业进行分级管理,中国海关 AEO是企业在海关的最高信用等级,适用较多便利管理措施。企业应参考海关AEO的认证标准,建立、整改关务合规的各个方面,努力享受到简化手续、快速通关、减少查验、减少滞期费用等待遇,促进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注释:

1.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课题组,王永清,袁强等.基于税收大数据的大宗商品贸易税收风险分析研究——以兰州新区为例[J].发展,2021(Z1):68-73.

2. 孙怡. 大宗商品进口环节海关[J/OL]. 东方律师网,2022年1月5日.

3. 朱军. 大宗商品进出口海关监管分析篇[J/OL]. 跨境贸易法律探究与实务指南,2019年6月24日.

4. 朱军. 大宗商品进出口海关监管分析篇之行政责任分析[J/OL]. 跨境贸易法律探究与实务指南,2019年8月15日.

5. 同上.

6. 施静,吴琳.关检融合后进出口货物关务合规风险与防控[J].对外经贸实务,2021,(03):67-69.

7. 曾凌.G公司关务合规风险管理研究[D].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2.DOI:10.27316/[7] 曾凌.G公司关务合规风险管理研究[D].上海外国语大学,2022.DOI:10.27316/d.cnki.gswyu.2022.00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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