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很高兴为您提供一份有关近期开曼群岛法律和监管动态的概述。

近期以及即将出台的法律和监管发展概述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灰清单”更新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FATF) 已确认,开曼群岛将从其“灰名单”中除名,这是对开曼群岛拥有健全有效的反洗钱/反恐融资制度的认可。

CIMA 关于企业管治和内部控制的规定和指引声明

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 (CIMA) 针对开曼群岛受监管实体(包括投资基金)的企业管治和内部控制发布了一系列监管措施。

实益所有权制度更新

经过一段时间的磋商,开曼群岛立法机构发布了《2023年实益所有权透明度法案》,以考虑对开曼群岛实益拥有权制度进行一些修改。

提前规划以减少 2024 年终止实体的费用

即将终止的开曼实体可以在日历年结束前采取一些措施以减少或消除 2024 年的某些费用。

开曼群岛法院废除Houldsworth规定

根据开曼群岛法院最近在 Re HQP Corporation Limited案中的裁决,在破产基金的清算中,被误导或欺诈的股东可与债权人享有同等地位。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灰名单”更新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已确认,开曼群岛将从其“灰名单”中除名,这实际上是承认开曼群岛在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行为和反扩散融资方面拥有健全有效的制度。

2021 年 2 月 25 日,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将开曼群岛列入其在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反扩散融资(AML/CFT/CPF)领域加强监测的管辖区名单。这份名单(有时被称为FATF的“监测”或“灰色”名单)包括与FATF合作并努力解决FATF在其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反扩散融资(AML/CFT/CPF)制度中发现的存在不足之处的司法管辖区。

在 2023 年 6 月举行的 FATF 全会之后,FATF 确定开曼群岛已基本完成 FATF 行动计划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制定该计划是为了解决(FATF)之前在开曼群岛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反扩散融资制度(《行动计划》)中发现的某些不足之处,该司法管辖区需要进行现场评估,以便 FATF 核实相关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反扩散融资措施改革的实施工作是否已经开始并正在持续进行。

此后,FATF的评估人员访问了开曼群岛,会见了当地利益相关方,评估了《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最终完成了关于开曼群岛执行《行动计划》的有效性和技术合规性的现场检查报告。

最后的现场检查报告已提交给 2023 年 10 月 23 日至 27 日举行的 FATF 全体会议,FATF 还确认,开曼群岛将 (i) 从 FATF“灰名单”中除名;(ii) 不再接受更多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反扩散融资的监控,从而有效承认开曼群岛拥有健全有效的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反扩散融资制度。

阅读 开曼群岛金融服务部 的声明。

加强受监管实体的企业管治框架

CIMA 公布了以下适用于受《共同基金法》(修订版)和《私募基金法》(修订版)监管的基金的新监管措施:

(合称《强化措施》

《企业管治规定和内部控制规定》于2023年10月14日生效。

《强化措施》要求包括受监管投资基金在内的所有受监管实体建立、实施和维护与其业务规模、复杂性、结构、业务性质和风险状况相称的企业管治框架,并至少解决以下问题:

  • 受监管基金的目标和战略
  • 理事会(就受监管基金而言,指公司董事会、豁免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或单位信托的受托人)的结构和治理
  • 恰当分配监督和管理职责
  • 独立性和客观性
  • 理事会的集体职责
  • 理事会个别董事的职责
  • 职能和职责的任命与授权
  •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制
  • 利益冲突和行为准则
  • 薪酬政策和实操
  • 可靠、透明的财务报告
  • 沟通的透明度
  • 高级管理层的职责

此外,《内部控制规定及指引声明》为所有受监管实体(包括受监管基金)制定了一般规定及指引,涵盖内部控制的五个组成部分,即:管控环境;风险识别及评估;控制活动及职责分工;信息与沟通;以及监控活动及纠正内控缺陷。CIMA 明确承认,受监管实体可能会外包某些业务职能,将日常管理职责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这在受监管基金中十分常见),因此,在任何此类外包活动中,可依赖于服务提供商的内部控制制度,前提是在每种情况下理事会都能满意,并能向 CIMA 证明适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内部控制规定及指引声明》的要求。

我们预计许多受监管基金应当已基本符合《强化措施》的要求。但是,我们建议受监管基金的运营者与其开曼法律顾问一起审查其现有的企业管治框架,以考虑《强化措施》的要求,因为某些细微的要求可能需要特别注意,例如有关利益冲突的处理、行为准则和会议议程。特别是,《强化措施》可能会影响到结构为豁免有限合伙企业的受监管基金,因为现在明确要求受监管基金必须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包括由非开曼实体担任普通合伙人的豁免有限合伙企业的情况)。

有关《强化措施》的详细讨论,请参见我们的客户简报:Update on CIMA Rules and Statements of Guidance | Ogier Enhancement of Cayman's corporate governance framework for regulated funds | Ogier 和 Private Equity: Expanded Scope of Cayman's Corporate Governance Regime | Ogier .

请联系您惯常的奥杰代表,以对我们如何提供法律或受托服务,包括提供与受监管基金理事会年度会议安排相关的公司秘书服务进行探讨。

实益所有权制度更新——法案公布

《2023年实益所有权透明度法案》(《实益所有权法案》)现已公布,预计将于今年第四季度提交开曼议会,届时将公布详细的法规和指引。

《实益所有权法案》整合了现有的实益所有权立法,旨在加强开曼群岛的法人透明度框架,其起草符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24条建议》,该建议涉及提供获取充分、准确和最新实益所有权信息的途径。

开曼群岛投资基金实体及开曼群岛基金经理和顾问应注意的变动要点如下:

  1. 所有合伙企业(包括通常在投资基金架构中使用的豁免有限合伙企业)将被纳入实益所有权制度的范围;
  2. 现行实益所有权制度下的现有豁免将被取消,包括根据《共同基金法》(修订版)或《私募基金法》(修订版)注册的基金的豁免。取而代之的是,根据这些法案注册的基金将能够利用“合规替代途径”,这将要求它们向其企业服务提供商提供持牌基金管理人的详细联系信息,或根据监管法律获得许可或注册的其他联系人的详细联系信息,以提供开曼群岛境内的实益所有权信息。此类联系人必须在主管当局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或主管当局要求的其他时间)向其提供所需的实益所有权信息。未注册基金或注册基金架构中的其他未注册实体将无法使用这一合规替代途径,这些实体很可能会被纳入合规范围,并被要求向其企业服务提供商提供所需的详细资料
  3. “实益所有人”的定义将被修订,使其与开曼群岛《反洗黑钱条例》中使用的定义更加一致(注意相关所有权和控制权百分比门槛仍为 25%);以及
  4. 根据《证券投资业务法》(修订版)或《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法》(修订版)在 CIMA 注册的实体将不再享有豁免权,必须建立并维护实益所有权登记册。

尽管在《实益所有权法案》通过并生效(预计将分阶段生效)之前无需立即采取行动,但建议投资基金客户做好准备,以便在法案生效后及时合规。如果《实益所有权法案》获得批准,任何不在现行《实益所有权法案》立法范围内的开曼群岛实体都将被重新分类,以评估其是否属于新立法的范围。目前在范围内的实体应评估其现有的实益所有权登记册是否需要根据“实益所有人”的修订定义进行任何修订。所有范围内的实体还应熟悉《实益所有权法案》规定的强化义务。

开曼群岛金融服务部已确认,在任何公众查阅开曼群岛的实益所有人登记册获得允许之前,开曼群岛政府(以及其他海外领土和皇家属地)与英国政府之间将就欧盟法院ECJ最近作出的一项裁决的影响进行进一步的法律分析和磋商。在相关判决中,欧盟法院裁定,不受限制地允许公众查阅欧盟的实益所有权登记册,会干涉受《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第 7 条和第 8 条保护的隐私权和数据保护权。如欲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点击此处查看开曼群岛金融服务部的声明。

终止开曼群岛实体——提前规划以减少2024年度费用

任何考虑终止的开曼实体都应考虑在本日历年结束前采取某些积极措施,以减少或消除 2024 年的某些年费和成本。

有关终止选项的更多信息以及奥杰及其附属企业管理业务奥杰环球可提供的协助(包括担任自愿清算人)的详情,请参阅我们的简报:Terminating Cayman vehicles and minimising 2024 fees | Ogier

开曼法院废除 Houldsworth 规定

在最近的 Re HQP Corporation Limited 案(未报告, Doyle J,2023  年 7  月 7  )判决中,开曼群岛大法院拒绝遵循 19 世纪英国上议院对  Houldsworth  v City of Glasgow Bank (1880) 5 App Cas 317 案的判决,并认定虚假陈述索赔不仅在公司清算中可以证明,而且与其他无担保索赔具有同等地位。该判决解决了因虚假陈述或欺诈行为而受害的股东的债权地位长期存在的不确定性,使他们与清算中公司的普通债权人享有同等地位。

Re HQP Corporation 案对历来适用于开曼基金的分配方法进行了重要修改。由于 Doyle法官的裁决,能够提出虚假陈述索赔的未赎回股东与普通第三方债权人享有同等地位,不仅可以优先于其他未赎回成员,还可以优先于赎回债权人。

有关更详细的讨论,请参阅我们的客户咨询:Cayman Court dispenses with the Houldsworth rule | Ogier.

The content of this article is intended to provide a general guide to the subject matter. Specialist advice should be sought about your specific circumsta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