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扩大保险业对



中国人民银行在4月11日发布了11项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

其中4项措施涉及保险业,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表示,相关措施将在 未来几个月,至 迟年底将得到落实。

第一,人身保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由目前的不超过50%,放宽至51%,且三年后外资持股比例将不受限制;

第二,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第三,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可与中资机构一致,而不再限于大型商业险经纪,国际海运、航空和运输保险经纪及再保险经纪等业务;以及

第四,外资保险公司来华设立前将无需再先行开设两年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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